看懂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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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人事档案是毕业生未来参加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档案管理基本政策
档案归属
高校毕业生档案属于国家人事档案,由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保管,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或拆封。高校毕业生档案一般转递至毕业生生源地、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指定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档案内容
包括学籍材料(录取名册、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
等)、党团材料、奖惩记录等相关材料。
档案转递分类
已就业毕业生
单位有档案权限(如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直接转至单位。
单位无档案权限(如民企、外企):转至单位所在地或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建议转至生源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未就业毕业生
档案通常转至生源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部分高校可暂存档案2年(需申请),逾期未转出则自动退回生源地。
升学毕业生
档案直接转至录取院校的学籍管理部门。
关键注意事项
“三取消”政策
(2024年1月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做好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0号)等文件要求,各机构将严格执行1 .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2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3.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的“三取消”政策要求。
档案查询与跟踪
毕业生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档案去向:
,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查询转递记录)
生源地或接收单位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官网/电话查询
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12333.gov.cn)、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s://chrm.mohrss.gov.cn)或地方政务平台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档案遗失处理
若档案遗失,需联系毕业院校补办关键材料(如毕
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并由学校重新密封转递。
常见问题解答
1.大学毕业后,档案去哪儿了?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由高校转递档案。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
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地或户籍
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3)暂未就业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户籍所在地公
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2.档案能自己携带吗?
毕业生的档案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转递。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档案是严禁自行携带转递的。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毕业去向,转到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相应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工作单位发生变化时,要按照有关规定转递人事档案。所以,大家千万不要选择将档案拿到自己手里,不然档案可能会遗失或无法享受相关服务。
3.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4.后续档案调动
需凭调档函(新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身份证等材料办理,通过公对公渠道进行转递。建议毕业生及时与学校、接收单位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沟通,确保档案准确转递。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咨询。